9月1日实施电池新《固废法》,“以旧换新 ”这么干重罚!-爱游戏app官网入口

9月1日实施电池新《固废法》,“以旧换新 ”这么干重罚!
发布时间:2020-05-11 08:42:30

4月21日,广西桂林全州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居民楼附近一仓库内存放有很多废铅蓄电池,民警迅速出击,现场查获2527个废铅蓄电池,并将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人员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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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唐某从事电动车销售行业,在日常销售工作中经常会“以旧换新”的方式促销,时间一久便积累了大量废铅蓄电池。而唐某没有相关储存危险物质的资质,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经违法了相关规定和法律。目前,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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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近日,黑龙江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废铅蓄电池废机油违法犯罪的通告》,明确指出无资质而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废铅蓄电池的,或将废铅蓄电池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由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或处置废铅蓄电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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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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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新规一旦实施,将彻底改变废铅蓄电池回收行业,尤其是以下6个方面,需要大家重点关注:


一、强化产生者责任制,电池企业将参与废铅蓄电池回收;

二、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铅蓄电池,必须取得许可证;

三、贮存废铅蓄电池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四、废铅蓄电池只能卖给有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

五、转移废铅蓄电池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

六、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结语:


毫无疑问,9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固废法》,将会如飓风一般,完全吹翻曾经废旧电池市场的常态化操作和潜规则。


而作为所有从事废旧电池回收业务的朋友,也要开始为9月1日的正式实施做好准备,该整改的整改,该申请许可证的也别拖着。


懂法、守法、规范操作,才是未来废旧电池回收市场的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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